Posted by operator hu on 2006-07-12 04:33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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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| TC:F-02 输入凭证 如果输入凭证时,凭证类型为KB(银行付款),这时的货方或借方必须为一个银行的帐户,否则 必须给予警告。可是现在系统不提示,就是存盘时系统也不提示了。据业务人员说,以前是给提 示或警告的,并不允许存盘,不知道现在为什么不提示了!那位大侠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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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seahill on 2006-07-13 10:50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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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码有没有问题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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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nair81 on 2006-07-20 08:48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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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具体点。 现在看来 是不应该的,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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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wxtjy on 2006-07-21 02:16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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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是可以定义"ob28 凭证的有效性检查",设置检查点,系统就会自动根据设定的检查条件作检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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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jackie_fw on 2007-12-31 09:00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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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F-02默认的凭证类型是SA,你需要用F-02时改凭证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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