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ic: 恳请指教 关于未清项重置的问题

ERP俱乐部

第 1 页 总共 1 页 [共有 9 条记录]


Posted by ldl850115 on 2006-12-17 02:30 下午
小弟初次接触SAP,昨天做了一张凭证,是清账结算的,后来发现发票有误,此张凭证要冲销,据说在SAP中使用了未清项处理的凭证冲销前要先重置未清项,不知如何处理,恳请前辈们赐教,最好能教我操作流程,在此谢过了!

Posted by youlan on 2006-12-18 08:43 上午
FBRA - 重置已结清项目
把你要重置的清账凭证号码写进去,先重置未清项,然后冲销凭证就可以了.

Posted by Ficoin on 2006-12-19 05:11 下午
这样都敢做帐,胆儿真大。

Posted by backpacker on 2006-12-19 05:49 下午
二楼的是正解。

Posted by ldl850115 on 2006-12-19 09:55 下午
谢谢啦 各位 尤其是2楼的兄弟

Posted by youlan on 2006-12-20 09:28 上午
 ldl850115 wrote:
谢谢啦 各位 尤其是2楼的兄弟


嘿嘿,看清楚点儿哦,我是姐姐!!!WinkWinkWink

Posted by hermit95 on 2006-12-25 10:29 上午
youlan版主能详细的介绍和解释一下吗?

Posted by youlan on 2006-12-25 11:30 上午
举例说明
采购材料,收到发票时,做凭证:
借: GR/IR
贷:应付账款-----供应商A

当给供应商A付款时,做凭证:
借:应付账款-----供应商A
贷:银行存款
这样,对于供应商A来说,有一对借贷平衡的两个行项目,可以清账.正常情况下,产生清账凭证.这个清账凭证由于借贷是平衡的,一般没有行项目显示,只有一个凭证号码.这笔账就应该结了.
但如果这时候发现发票做错了,就要从最后的结果返回去.
顺序是:
1.冲销清账的凭证.在这里就叫做"重置已清项".
2.冲销付款凭证.
3.冲销收发票的凭证.
这样才可以重新做收发票的操作,再按正常顺序做下去.

如果这些操作都是在同一个期间进行,问题就容易处理.如果跨期间,就需要FI和MM商量一下如何处理才不至于影响报表了.
因此,每月结算前的检查就变得非常重要,要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跨期间的冲销业务.

Posted by hermit95 on 2006-12-25 04:43 下午
youlan斑竹真是热心人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