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这边有个难题,不知道谁可以指点一下: 中国公司(遵循中国会计原则)其母公司为美国公司(遵循美国会计原则)需要以SAP New G/L 产生两个Ledger来满足需求 - 一个Ledger for 中国 (Currency RMB) ,另一個for美国(Currency USD) - Parallel Currency该如何处理? *与资产会计有关的Scenario 在中国属于资产,但按美国的标准属于费用处理方式 *SAP New G/L与Cost Center及Profit Center该如何整合? 中国地区税务该如何设定- 包括进项、销项及所得税。 如有具体方案,可与我联系,利用您的私人时间,公司会为您的付出支付费用,万分感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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